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和学校《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计划的通知》安排,现将学校2018年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放假安排
中秋节:9月24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9月24日有课的教师自行及时安排补课。
国庆节: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9月29日、30日上班,分别上10月4日(第5周星期四)、5日(第5周星期五)的课。9月29日、10月1日至3日、6日有课的教师自行及时安排补课。
二、值班安排
1.校园安全值班室设在安全处报警中心(办公楼1262室),值班电话:85716110(24小时专人值班)。
2.放假期间各部门、各单位须安排值班,如发生重大事件要及时向校园安全值班室报告,值班人员名单于9月21日下班前报至安全处(办公楼1262室)和党政办公室(办公楼1355室)各一份。
3.放假期间学校日常运行的保障单位,要根据工作岗位需要,切实安排好工作人员,确保日常生活和科研等各项工作正常运转。
三、假期要求
1.切实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。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在中秋、国庆放假前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,包括自然灾害防御、消防安全、交通安全、食品及卫生防疫、易燃易爆物防范和人身伤害预防等方面教育,提高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,确保安全返校。员工军训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做好中秋期间2018级员工军训工作。
2.狠抓安全稳定责任落实。各部门、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新学期全校干部大会精神,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底线思维意识。从严从实开展全面系统的隐患排查工作,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措施,进一步压实各级安全工作责任,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。
3.持之以恒正风肃纪。严格遵守廉洁纪律,坚决杜绝“节日腐败”。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、旅游和参与高消费活动,严禁违规收送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等,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,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公车私用或“私车公养”,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等一切活动安排。
党政办公室
2018年9月17日
上一条: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对已有的工程硕士、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调整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2018年暑假放假的通知